看到没有?法院都能将国旗倒挂,那些法官当然能够容忍“港独”份子侮辱国旗,这都是一脉相承的逻辑。
10月3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评论称,赤裸的双重标准、裁判量刑的巨大差异,让“法律到底是止暴制乱的工具,还是庇护暴力的道具”成了所有爱国爱港人士心中大大的问号。
是的,香港法院双重标准,香港法官纵容犯罪,这个在内地已经是大家的共识,但是在香港要想有广泛这样的认知还需要时间。看看香港的那些暴徒们,犯罪得不到惩治,香港岂能不乱?
针对香港法治、法官问题,在《基本法》框架下,笔者认为应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重新梳理“港人治港”
遵循“港人治港”基本法精神,由人大对《基本法》作进一步的法律解释,而后再推进香港立法会根据人大的司法解释做进一步的条文细化,让香港立法会更多地贯彻和执行全国人大意志与职能,特别是执行“一国两制”中“港人治港”的基本精神,一定要依照人大的解释来进行细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