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香港是“一国两制”,其中就包括法院的法官可以是中国香港籍、外国籍或双重国籍。然而,在中国香港,很多法官都是外籍法官。
以2016年为例,时任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签署委任状,任命17人为2016年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仅有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
这些法官,为什么眼里根本没有中国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为什么纵容犯罪却心安理得?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大多数根本不是中国人。不是中国人,没有中国心,他们当然认为侮辱中国国旗是无所谓的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判决也就很随意。
二、西方的意识形态让他们从骨子里希望中国乱
这些法官的意识形态都是西方的,在他们骨子里他们都不希望中国好,甚至他们骨子里就是支持“港独”。原因也很简单,如果真的“港独”得逞,他们的利益就更加稳固了。
所以,这些个外国人法官,可能大部分从意识形态上都是希望中国越乱越好。而且,中国乃至香港到底乱不乱、好不好和他们的利益没有关系,所以他们并不介意中国香港乱,更不介意中国内地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