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自身的專業性,但也不外乎人情,如果太偏離社會大眾的感受,恐怕是有問題的。過去幾年來,因為「警察抓人,法官放入」情況多次發生,很多人對香港的法治水平已經產生了疑慮。此次暴亂發生近4個月了,還沒有一個被抓的暴徒走完了法律程序,多個參與暴動的頭面人物依然大搖大擺,想去哪去哪,行動不受任何影響。
長此以往,會給暴徒傳遞做壞事不受懲罰的信息,香港的整體利益固然受損,法官自己的飯碗和尊嚴最終也將不保。事實上,這種苗頭已經出現了:法院發出的機場和港鐵的禁制令,暴徒早都置之不理了。
香港人念茲在茲的核心價值,之所以經受不住一場暴亂的考驗,原因就在於這些價值是英國人強行輸送的,香港人只是照做,只理解字面意思,對其內在機理、邏輯、代價和限制條件一知半解,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正常情況下沒問題,一遇挑戰就露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