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香港与台湾没有引渡条例,所以香港政府拿这个罪犯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警方只能起诉这个男人盗窃罪(因为男人杀害女人后,又盗窃了女人信用卡去使用)判入狱几个月,过不了几天,这个罪犯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出狱了。
所以,当香港特区政府准备补上这个法律漏洞——与包括大陆在内的其他国家与地区签署引渡条例时,各方妖魔鬼怪就形成一股合流,其中大陆那些逃到香港的经济重犯纷纷“慷慨解囊”,出资赞助废青走上街头掀起一场妖风巨浪!
这些经济重犯很清楚,现在中国与全球绝大多数国家与地区都签署了引渡协议,一旦让香港堵上这个法律漏洞,他们就将变成丧家之犬!即便还能向少数没有与中国签署引渡协议的国家跑,但是这些国家哪有香港这个繁华的销金窝舒坦?
所以,当特区政府撤回修例之后,香港的街头运动立刻规模锐减——从资本的角度来解释,就是大部分“出资方”已经达到了目的,就不再继续出资,资金来源少了,上街的废青数量自然规模就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