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沙包上生青草,白云,蓝天。9月7日:清晨失声痛哭,瞬息强止。9月24日:夜梦缭乱,心境较宁……昨天的事仿佛已过了许久,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却又好像发生在昨天。在失掉自由的日子里,“时间”的观念已不复存在。9月24日,是最后一篇纪事。之后,直到就义的45天里,不知何故,再无片言只字。】
11月8日晨5时许,台北青岛东路军法处看守所东所的几间囚室的灯同时打开。肖明华和同案的三名“台工组”成员被押下楼。军法官宣布,因“共同意图以非法手段颠覆政府且已着手实行”,他们被判处死刑。
肖明华平静地在一张木桌旁坐下,在两张十行纸上,用一支秃毛笔,给其兄肖明柱和嫂子梁御香写了一封遗书。遗书用笔平稳,字迹秀美如常。
【柱哥、香嫂:请您们不要过分地哀伤,千万要保重身体,健康第一。害您们受冤枉罪,我很不安。我相信您们很快会自由的。我很平静,我祝福你们和孩子们安好。不要带我的遗骨回家乡,就让她在台湾吧。祝福您们,祝福父母。千万不要哀痛,好好地健康地生活吧!也只有如此才能慰我九泉之心。一定啊!】
当日,肖明华就义于台北马场汀刑场。行刑时,她拒绝跪下,高呼口号,往上奔跑,倒在沙丘顶上。死时年仅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