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对于美国限制中国对敏感技术部门或者对关乎美国国家安全的部门的投资,中国政府不能反对和进行报复。
这完全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美国同不同意在协议里也写上“对于中国限制美国对敏感技术部门或者对关乎中国国家安全的部门的投资,美国政府不能反对和进行报复”呢?
五是对于美国在中国的投资,中国不应通过投资限制来扭曲贸易,中国施加的任何投资限制或条件都必须是有限、透明的,必须使美国在华投资者获得公平、有效和非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待遇,包括取消外国投资限制和外国所有权/持股要求。在收到美国审查后确定的中国还保留的投资限制的名单后,中国要迅速取消所有已确定的投资限制。
这实际上就是要求中国在美国以国家安全名义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施加种种限制措施的时候不能反对和进行报复的同时,还要给予美国在华投资者公平、有效和非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待遇,包括取消外国投资限制和外国所有权/持股要求,而且中国的哪些限制要取消,还要由美国说了算。这是什么逻辑?完全是不平等的霸道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