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如既往地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止暴制乱。依法止暴治乱,就是保障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和各项权利,就是维护香港法治的尊严。香港警方公布,6月9日至今,已拘捕1140人。
最近,也有香港媒体和社团呼吁运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处理暴乱。此《条例》是1922年港英政府领导时期制定的,回归后被沿用。它授予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紧急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订立规例的权力。也是我们“法治工具箱”中的可选项。
中央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居民依法表达诉求。止暴治乱要依法,表达诉求也要依法。近年来,香港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上,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这也是香港此次乱局的深层原因。
《基本法》赋予了香港居民通过游行集会等方式表达诉求的权利。国务院港澳办的最新表态,再次确认了这一权利。只要符合“一国两制”原则,只要是依法以和平方式参与,都为法律所允许。时至今日,这一权利没有因为暴乱而受到丝毫削减,足见立场,足见诚意。
但,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严正指出:“在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里,所有的诉求都必须依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