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这次,黄之锋被两抓两放,尽管程序上都合规,但越是这样,给外界的观感也就越差。
香港的法治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何极端反对派得以如此肆无忌惮地利用法律的缺陷?
壹
短短10天,两抓两放,批准保释的还都是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印度裔女法官钱礼。
有学者说,在香港法律实践中,保释是原则,不保释才是例外。像黄之锋这样被控罪名不算重的人,速抓速放好像也说得过去。
只是这法官也太体贴了一点,特意在保释条例中注明“除了特定时间能出境参加活动外不得离港”,于是,我们看到,黄之锋的蹦跶一点没受到影响。
上一轮被保释后,他从从容容跑到台湾,开始乱港全球大串联的第一站。黄之锋鼓动说,搞个全台总动员,支持香港“民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