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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突变:特首以退为进绵里藏针,港独懵圈

作者:
2019-09-06 09:28:44

基本法第18条也规定,如果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身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作出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实施。

我想,把14和18条的规定读过了之后,你刚才的问题应该就有了很清晰的答案,就是在进入紧急状况的情况下,全国性的法律根据需要都有可能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出动驻军就意味着“一国两制”的终结,我想说这是完全错误的。

无论是中央人民政府应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请求出动驻军协助维持治安或者救灾,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都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执行基本法的具体规定,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

提名、普选、任命,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