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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突然发力,重启房地产已不可能!

作者:
2019-09-04 14:17:51

但是,“新政”和过去有着巨大的不同,在将来的利率变化趋势中,这种不同会体现的越来越明显。

1、过去的房贷利率政策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有权对房贷利率进行打折,钱多带不出去的时候可以利率打折,钱紧的时候就上浮。

新政则是锁定了利率下限,以后商业银行没有对房贷打折的权利,首套房不得低于LPR,二套房不得低于LPR+0.6%。即便商业银行钱再多、货币政策再宽松,房贷都不可低于这个下限数值。

2、以前房贷是每年的1月1号,按最新的基准利率,重新调整一次你的房贷利率,每年一调。

“新政”则是可与银行约定利率定价周期,可以是一年一调,也可以是十年一调。这就关系到对未来利率走势的预期上,借款人和银行等同于是在对赌未来利率。如果利率今后数年是上涨的周期,那么定价周期定长点肯定对购房者有利,等于是提前锁定了低利率。反之,则尽量把调整周期确定短。而银行则正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