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基本法已经授权给香港特区,按照自己的法治传统“量身订做”国家安全的立法,未来这一立法过程将由香港特区自行主导、开展广泛的公众谘询、受香港社会全方位监督。 当然,立法只是第一步,只有在立法和执行两方面都具有实质效力的国家安全机制,才能真正体现出香港社会维护国家基本政治秩序的决心,有效回应北京的核心利益和底线关切。
如果这一工作始终被香港社会延宕的话,那么不但无助于恢复信任,反而会对香港已有的自治空间造成大的损害。
总之,香港社会政治观念的转变是最基础、亦是最重要的工作,应当及早着手进行。 香港本地的各界精英应在这一进程中放下成见、率先垂范,起到引领而非阻碍的作用。
“港独”
历史上最早的“港独”思想与组织,发轫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但七十年代之后,“港独”思潮和运动均被“民主回归”的浪潮取代,几乎被历史所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