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这些是我们很多中国人无法理解的,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政府对企业的制衡手段实在太少了——只要企业不违背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偷税漏税、不产生垄断,那么美国政府是没有任何办法制衡企业的!
这就是《华盛顿邮报》发表文章表示“美国白宫没有权利强迫美国公司撤出中国”的主要原因。
从这个方面来说,美国政府确实没有权利强迫美国公司撤出中国。
但是……
有一种情况例外:当国家处于紧急状态的时候!
在美国,有一部“强有力,但鲜为人知的”联邦法律:《关于战争或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总统权力法》。
该法案于1977年6月13日在众议院提出,后经国会众参两院修正通过,由卡特总统于当年12月28日签署生效,授权总统在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规范国际商业的权力,以应对外国的任何异常状况或特殊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