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就有人拿着西路军失败说事儿,“蒙冤”呀“平反”啊一通忽悠。
可问题也就来了,迄今为止,中共中央给西路军定过罪名么?如果定过,什么时候定的?在啥文献上?亮个证据如何?如果没定过,谈何“蒙冤”?谈何“平反”?那么提出问题者,究竟是想平谁的反耶?平张国焘的反?平得了么?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中共中央关于张国焘问题曾经作出过三个历史决议,即:1935年9月12日俄界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张国焘同志的错误的决定》、1937年3月31日延安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张国焘同志错误的决议》和1938年4月18日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决定》,请问各位叫撞天屈者,这里头哪个决议可以推翻?哪一个?
要推翻中共中央的历史决议,是不是就得由中共中央作出新的决议来推翻原来的决议?如果没有,那么任何个人,何何团队,任何一级党的组织是不是也没得权力没得理由“妄议中央决议”?
好好想想,想好了再忽悠,成不?
下面是中共中央关于张国焘问题的三个历史决议原文,各位自己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