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罪”及“管有炸药罪”都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前者最高可判入狱10年,后者最高可判监禁14年。
如此严重的罪行,竟然可以获得保释?而在一宗案件中的全部44名罪犯,更是无一例外的可以继续外出。
这种判决,公众实在无法理解。流传在社会上的猜测不断出现,其中一个质疑是,到底法官有没有“包庇”暴徒?
十分“巧合”的是,“占中”的始作俑者、正在服刑的戴耀廷,又在此关键时刻获判“保释”!
就在约两个月前,有传媒揭露,有法官参与“反修例联署”;而路透社亦发表“独家访问”,声称采访了三名法官,他们均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这篇采访令人极其忧虑之处在于:政治势力介入法官层面,到底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