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在撤离香港前精心布局,我们上当了!
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警方就侮辱中国国旗案件拘捕五人之后,其中四人获得保释,另一人则无条件释放。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香港《大公报》18日还说:上月底44名被控“暴动罪”的重罪疑犯,竟然全被“保释”外出;一名疑被搜出30枚烟雾弹的疑犯,也得到“保释”。所有这些,无法不令市民对香港的法官与裁判官们带着强烈的“不信任感”。
“警察捉人、法官放人”唱的究竟是哪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