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限制中国高科技发展的目的,主要有三点,一是限制我国企业投资美高科技企业,二是限制科研人员流动和交流,甚至利用长臂管辖围猎高科技企业及高管,三是继续加大对中国高科技产品的出口管制,不仅是5G甚至扩至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
美国通过限制中国战略性产业中企业、人才、技术的对外交流,企图切断中美科技产业链联系,狙击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直至中美科技脱钩。以构成美国出口管制制度完整性的重要链条《瓦森纳协定》为例,要求成员国在给中国出口半导体、航空航天、信息技术等高科技产品时接受通报与审查。
对于科技牌,一方面,我国要有针对性地巩固5G技术产品在美国以外的全球市场布局。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要加强科技风险的防控。要引导辅助战略性产业领域的企业,稳定科技产业发展形势。而对于美国将中国企业列入实体清单的行为,我们要同步反制,严格审查美方企业并将对华制裁的美国企业及违反审查标准的列入不可靠实体名单。既要在科技政策、机制、网络上形成科技保障网,对高科技产业和企业保护,又要加强同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长期科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