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周恩来在北京饭店接见完外宾后,已过了晚饭时间,他便在饭店吃了顿便饭,一共是2.8元钱。上车后,周恩来问秘书饭钱结了没有,秘书发现临走时忘了。周恩来当即让秘书下车去补上。
再比如在用车上,他不仅在去公园、到饭店、理发等私事用车上坚持交费,而且把到民主人士家中拜访,去宾馆饭店看望外国朋友等这类在很大程度上应算是公事的用车,也都算作私人用车。
一次,周恩来去人民大会堂接见外宾,他乘车由西花厅先去北京饭店刮脸理发,之后再去人民大会堂。从北京饭店出来上车后,周恩来提醒司机说:“从西花厅到北京饭店算私事,从这里到人民大会堂才是公事。你不要又笼统搞错了。”
1963年,周恩来赴杭州治病,邓颖超为照顾他也到了杭州。她在杭州的住房和吃饭费用都是自己掏的。那一次,花费了他们好几年的工资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