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刊发社评指出,暴徒恶行是严重的刑事罪行,已经呈现针对无辜平民的反人类、反社会特征。
《大公报》社评认为,止暴制乱、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只有暴徒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恢复安宁,才有展开对话的契机。
《香港商报》时评指出,激进示威者令人发指的残暴行为完全是目无法纪、丧心病狂、泯灭人性。所有港人若不想受牵连被迫买单,必须共同止暴制乱。
更别说之前嚣张无比的在香港尖沙咀扯下国旗抛入海中的5名暴徒已经全部落网!
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五级罚款及监禁3年。而且自6月9日香港示威活动开始至14日,警方共拘捕香港激进示威者748人。后续也将陆续雷霆出手,将这些暴力分子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