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迷惑的事情不少。
比如,香港警察去机场救人,受到阻拦,甚至被抢去警棍,警察被逼拔枪自卫,也没开枪。警局说,警局有权力这么做。难道这样的权力不是正常的吗?还需要遇到紧急情况被人反对质疑后再作重申?
在机场阻挠机场正常运行,当然是违法行为,违法就要被制止,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天,法院才有临时禁制令。难道没有这个禁制令,暴徒就可以在机场阻挠乘客上下飞机?
国人总感觉香港警察有点示弱,反而暴徒更加嚣张。
还有打记者和内地游客的事,西方媒体几乎全部哑火,不作报道。香港记协更有意思,说记者没带记者证。不带记者证就要被打?不是记者就要打?
《》当时就发动了营救,证明被打的人是报社的记者,要求警方营救。内地记者证还真不是香港交150块钱就能办的。内地是几年考一次试,几年办一次证。也就是说,即使你当上了记者,没到考试和发证时间,是办不到记者证的。
香港记协吹毛求疵有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