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接获警方通知,被控以普通法下的“公众妨扰罪”等各项罪名,“占中三丑”变“占中九丑”。
2018年11月29日,“占中九丑”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罪的案件于香港西九龙法院持续审理。法官裁定,所有被告涉及的6项控罪都表证成立。
“占中九丑”
今年4月9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就“占中九丑”被控“串谋公众妨扰”、“煽惑公众妨扰”等6项罪名作出宣判,9人均被判罪成。
今年4月24日,香港法院裁定9人刑罚结果,其中戴耀廷被判有期徒刑16个月,当前他已服刑约四个月,昨日获上诉庭批准保释等候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