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修例”,指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交立法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民间和媒体一般也将其称为《逃犯条例》或者《引渡条例》)。
《逃犯条例》并非是一项新增的法律,而是在香港回归之前就有。
根据该条例,香港与英国、美国、新加坡等20个司法管辖区签有移交逃犯的协议(也就是引渡协议),但其中不包括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澳门。
为什么要修订《逃犯条例》?
官方有官方的说法,民间有民间的想法。
这里先介绍官方的版本,据新华社报道:
“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此次修例的目的是处理去年发生在台湾的谋杀案,同时堵塞香港整体刑事事宜协作制度方面的漏洞……修订《逃犯条例》可以建立地区间的司法协助关系,也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更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和巩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