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不扩散机制
20多年前的“奇迹”意义重大,中国在其中作出巨大贡献
杜平:对于中国自身的核政策,包括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其实民间有一些不同看法。我们是出于什么样的政策考虑而作出这样的承诺的?
沙祖康: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国是5个合法的核武器国家,换句话说,其他拥核国家不合法。这个定义不是我们定的,是美英法苏定的。谈到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这个政策,首先要讲中国为什么要发展核武器。因为在全世界所有国家,特别是参加联合国裁军谈判会议的65个成员,即在军事上有重要意义的国家当中,中国是受到核讹诈、核威胁最多的国家。仅美国对中国进行的核威胁至少就有五六次——朝鲜战争时,杜鲁门政府的麦克阿瑟将军提出要对中国使用核武器;因朝鲜战争进展不顺,艾森豪威尔总统上任后,他在1952年提出要对中国使用核武器;1963年,肯尼迪政府提出要用核武器对中国的核设施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
其次,在中苏关系不好时,具体来说就是1973年,苏联方面也提出要对中国的核设施进行所谓“先发制人打击”。已经解密的公开文件证明了这一点。所以,中国是唯一受到两个核超级大国实实在在核讹诈、核威慑的国家。
我们发展核武器完全是被迫的,是在核讹诈、核威慑的情况之下被迫作出的一种选择。1964年我们第一次爆炸核武器的当天,中央政府就发表声明,中国主张无条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的核武器完全是为了自卫,是为了推动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我们的政策是一贯的。对有核武器国家,我们承诺无条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对无核武器国家和地区,我们提出无条件不使用和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是唯一作出这一承诺的核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