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的最大的权利就是管理香港的一切公共事务(大家可以想想地方政府),同地方政府一样,没有军队,香港政府管理公共事务最大依仗是警察——这就是那些暴徒针对香港警察的一个重要原因。
警察执行法律,首先你得必须要有法律吧,法律由谁来制定?
香港立法会!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同日生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在1998年7月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成立。
这里大家要注意一点:香港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
也就是说:香港立法会全部是中国人。
中国人当然要维护中国利益、维护香港利益了。
有了法律,你违背了法律,那么警察就会把你抓起来,抓起来后就会有法院来审讯你,给你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