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方面来看,“港人治港”也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即:在现在的香港精英中,很少有人在中国内地接受过系统的教育。在香港精英中,对于内地的政治、经济或法律有深入了解的人才不多。这与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的当下地位严重不符。
在殖民地时代,香港的管治精英大多来自英国,在英国的顶尖大学接受过完整的教育,并且在英国本土或殖民地公务员系统中工作和接受培训。香港回归中国后,由于对“两制”的过分强调,“内地背景”、“内地教育”、“内地工作经验”,反而成了有意从政的香港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所谓“负资产”,而这对于实现国家的整合是非常不利的。
为了改变香港的这种表面上回归,实际仍游离的非正常状态,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决心通过修订《逃犯条例》,从司法领域入手,逐步堵上香港的法律漏洞,理顺国家与香港地区之间的司法关联性,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其人民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目前香港的《逃犯条例》中所存在的法律漏洞,使得各国的情报机构和组织以及情报人员、情报贩子等,可以方便地在这里开展情报活动。他们一旦在香港出事被抓,并被以“间谍罪”等罪名提起指控,有可能会被引渡到已经与香港签署有引渡条约的二十个国家和地区。但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是西方的,其中并不包括中国内地、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