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每一个被殖民统治过的国家或地区,在其获得独立和解放后,都必须进行的“去殖民化”工作,我们在香港却基本没有做!
又比如,香港高等法院的大法官,迄今仍然多为英国人。而这些“法官”们本身或为港独分裂分子,或是受到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政府的指使。
他们利用所掌控的香港高级司法权限,一方面,放纵甚至教唆港独分子发动暴动;另一方面,又对香港的警察进行法律迫害。在2014年9~12月发生的所谓香港“占领中环”事件中,这些英国籍的“法官”不仅悍然宣判在事件中伤害警察的暴徒“无罪”,而且反过来“判处”依法执法的警察“有罪”!
迄今为止,香港仍然堪称为世界范围内为数不多的国际司法管辖孤岛之一。这里不仅仍然是国际逃犯的“避难天堂”,而且与其作为英国殖民地时期一样,现在的香港依然是所谓的“国际情报自由港”和“国际情报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