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历史性错误有:
第一、香港在1997年回归中国以后,由于当时的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身的重大历史失误,既没有立即及时地在回归后的香港开展彻底、全面地去殖民地化的工作。
第二、没有在香港回归后,及时地收回教育权和司法权。
第三、英国原驻香港末任殖民统治当局为了阻碍香港政权回归的和平交接暨与中国政府相对抗,而炮制和匆忙在香港推出的所谓“民主化改革”方案所遗留的破坏性影响,导致回归以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俨然像是中国内部地位高于而非至少平等于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内陆各省区的一个半自治国家性质的政权实体。
国家承诺在“一国两制”前提之下,“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香港的所谓“反对派”或者“反建制派”、“港独”势力等,却故意只强调“两制”而无视“一中”的首要关键原则。
多年来,在其背后的西方国家势力的怂恿和支持下,屡屡在香港兴风作浪,挑动对立,掀起对抗,分裂乱港,形成了香港地区一股恶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