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包括台湾地区、澳大利亚、英国等西方情报机构如果侵犯中国国家安全,那么中方亦可经由香港实施抓捕并移交大陆审判,这将极大的震慑国际反华集团。
而《逃犯条例》修改中第二项则是改动《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就是香港执法部门可以接受包括大陆在内其他国家、地区的要求,在香港开展搜查活动,冻结疑犯财产,把证据交供给提出要求的国家,用于他们的司法审判。
很明显,这条规定又堵住了CIA在港活动退路,除非CIA主动撤离,否则中国一定在香港将CIA在内的台湾和西方情报机构被连根拔起。
正是看到了这样严重后果,CIA才会在立法会即将开始二读的时候大规模支持港独分子闹事,而美国及台湾蔡英文政府也立场一致地支持香港“反送中”示威活动,为的就是保住CIA在全球最大的外部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