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那种大奸大恶的人吗?显然不是。邻居兼同学张良刚评价张扣扣“不打牌不抽烟不喝酒,不惹事,也不乱花钱,自尊心很强,对人有礼貌,爱干净的很,家里收拾的利索,衣服都是自己洗”;王家亲戚王汉儒评价“平时不爱出门,喜欢呆在屋里,小伙子还比较有礼貌”;朋友曾秋英评价:“和工友们在一起相处的很好,平时有说有笑,和别人都没有矛盾,扣扣这个人生活很节俭,很少乱花钱,也不到外面乱跑和也不出去玩”;前同事梁江召评价:“他和同事相处都很好,平时和同事也没发生过矛盾,他这个人做事尽职尽责,我们在一起还互相请吃饭,他这个人还是比较大方的,别人请客吃饭,他也会请客……我和扣扣还是集团工作标兵”。可以说,张扣扣本质上并不是坏人。只是生活和命运让他有了不同于常人的选择。
张扣扣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那种手刃仇敌的大英雄吗?显然也不是。今天,我们并非是在广场上把张扣扣当作英雄进行簇拥和歌颂。相反,张扣扣今天是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他的行为在整体上,是被法律予以明确否定的。作为法律人,在张扣扣的整体行为评价上,我并无异议。
简单的喊着正义或者邪恶的口号很容易,简单的说一句法律禁止私力复仇很容易。难的是,如何用法律人的理性和细致去勘查和勾勒正义的边界,如何在坚持主流意识形态和国家法律话语体系的前提下发现并兼顾被压制和忽略的民间法,如何用法律人的良知和怜悯去斟酌和界分刑罚的合适重量,如何让一份司法判决既能承载法律的威严又能浸透人性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