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美国的军火商也害怕被中国制裁,所以它们也做了很多的“避规”动作——因为这些企业在中国也有很多的业务,也需要中国的市场。
它们是如何做的呢?
具体的做法是:美国的企业将武器卖给美国军方,然后由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和台湾当局进行交易,即所谓的“当局对当局”,不需要美国的武器出口商与台湾有任何的接触。
换句话说:美国军方成为向台湾提供军火的第一责任人,由它与军火商签署合同,如果大陆要制裁,理论上就只能找美军或者美国政府“算账”。
比如,这次中国对美国对台出售武器进行制裁就涉及到30个美国政府部门、以及15名军工企业代表。
制裁的具体方式可能是:中断这些政府部门和中国的联系,禁止这些政府人员和军工代表到中国旅游、学习、交流,冻结其在中国的资产等。
那么,是不是只能对美国的政府进行制裁而对那些军工企业没有办法呢?
前面我们也说过,制裁第一责任人是目前国际上的主要做法,并不绝对,具体的还要看相关国家的意愿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