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下午,正在陪同重庆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慰问一线打黑除恶干警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显然令他很兴奋,他压低声音对电话那头连称:“好!好!有新收获!”
这个新收获就是:就在几分钟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陈洪刚因涉黑被“双规”,被办案人员带离办公室。
陈洪刚的落马,初步查明主要问题并不是出在交管局局长的位置上,而是此前他任职南岸区公安分局期间,涉嫌充当黑恶势力团伙的“保护伞”。
陈洪刚是重庆市荣昌县人,出生在永荣矿务局一个矿工家庭,早年参军,从部队转业后进入荣昌县公安局担任普通民警。1987年前后,他曾到泸州公安干部管理学院学习法律,取得大专文凭。由于工作勤勉,业务能力强,后被提拔为县刑警大队大队长,自此仕途亨通,先后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