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是心理(含法律、舆论)战。火力硬杀伤和心理软杀伤相结合,在硬杀伤的打击和威慑下,利用台军脆弱的心理状态,加强心理攻势。发布《告台湾同胞书》和《告台军官兵书》。依据战前修定的《统一国家法》,对经最高法院判定的犯有分裂国家罪的“台-独”头头,在战争状态下人人当擒之,人人当诛之,并给予实施者以国家奖励。
心理(法律、舆论)战不仅对台军官兵有削弱其抵抗意志的作用,而且对“台-独”头面人物有震慑作用,对“台-独”阵营有分化瓦解作用,对统派群众有一呼百应、鼓舞士气作用。
同时通告岛内军民,在形势紧张时,提前离开部队和远离可能被我打击的目标,免得被“牺牲”。倒要看看岛内,真正拼死顽抗到底的死硬“台-独”分子能有几个?
台湾岛内中天“夜问打权”节目主持人黄智贤专文表示,真正愿意“台-独”的人微乎其微,“台湾有一大批人被称为‘维持现状派’,一般不对统‘独’问题表态。
可是如果问他们,假使不能维持现状,那将如何?据统计,这些人里会有62%的人认为,和平统一对台湾最有利。只有27%的人坚持要‘台-独’。但如果真的要因‘台-独’爆发战争时,这27%立刻降至10%;假设真的打起来了甚至兵临城下,坚持 ‘台-独’的比例更是降到2%,可以说没有多少人会真的为台‘独’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