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点法院异地执行 费时费力
在对徐某执行拘留时,遇到了一个小插曲。因为拘留要在当地看守所执行,但周科法官出具的是北京怀柔法院的拘留决定书,民警表示,需要当地法院出具相关文书后,才能将徐某收押。
“这次多亏了无为县法院干警的全程配合,异地执行的时候,这种意外情况并不少见,因为各地对手续的要求都不尽相同。”周科告诉记者,异地执行最常碰到的问题就是各种繁琐的流程和手续。
在面对被执行人身处外地,而财产也在外地的案件时,仅仅是通过档案查封其名下财产,就是个不小的工程。以往发现被执行人在外地有车辆、房产后,法官得直接前往当地车管、房管部门,办理档案查封手续,再实地进行查扣。而根据法院执行部门的办案规则,每次出差至少需要两名法院干警,一来一回则需要两天时间甚至更多。由于案件量大,周科的同事曾有过每年出差百余天的经历。
虽然以往的档案查封可以委托当地法院进行,但这需要承办法官先向本地高院提交申请,再通过本地高院向财产所在地高院移送,当地高院再联络基层法院予以协助。这个过程不仅费时费力,信息传递也不够通畅,很容易贻误时机。
联动找人拘人查封 三天完成
2017年,最高院的执行指挥系统正式落地。在周科看来,这套系统的最大特点在于,它能够把执行法官的精力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更加关注案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