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月,时任日本首相竹下登计划在访美期间,与美方确认在共同研发下一代战斗机问题上,美方所应提供的协助。但在竹下抵达美国之前,突然有12名美国国会参议院议员联名致信时任美国总统布什,反对美国与日本合作FS-X项目。此后,又有24名跨党派国会议员联名要求布什总统停止向日本提供军工技术支持。
于是,最后签署的日美共同开发意向书出现了3条针对日本的附加内容:
1,限制提供F-16源代码;
2,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确保美国尽可能多地获得分工;
3,设立条款明确规定日本必须提供技术。
这3条附加内容意味着,日本自己掌握的技术必须无条件地与美国分享,而美国的技术可以放在自己的“黑盒子”里。尽管当时自民党内有不少声音指责这是“不平等条约”,但竹下登还是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