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家网站称,华为与思科的产品在外观、编号、功能上极为相似,思科的工程师不用看说明也可以直接使用华为的产品。思科更是声称,旗下软件中的BUG,同样出现在华为的软件中。
在中国,不少知名媒体初期也都相信了思科的一面之词,认为华为侵犯了思科的知识产权。
通过制造舆论,未审先判地指责华为是“小偷”后,思科磨刀霍霍,准备在美国向华为提起诉讼。而此时,他们唯一担心的是中国政府的反击,因为中国市场同样是思科重地。
为此,思科副总裁特地拜访了信息产业部和深圳市政府,表明思科“捍卫”专利技术的决心,希望得到理解与支持。为了向中方施压,思科利用媒体和舆论,将此次事件上升到“考验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高度。
很快,思科赢得了想要的结果,信息产业部一位官员表示:“政府不会给予华为政治上的帮助。”
2003年1月24日,思科在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对华为提起专利诉讼,诉讼内容长达77页。思科在全球的近百位新闻发言人,也在第一时间将不利于华为的信息发布给媒体,并警告华为的潜在客户,不要购买华为的产品,以免带来连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