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限制致仕官员胥吏寄籍京城,鼓励返乡养老
清代还有一项针对特定官员胥吏群体的疏解措施。康熙中期规定,凡京官革职、休致、解任,严催起程。后来虽对解任、休致、丁忧官有所其自便的宽容政策,但事实上囿于成例,即使留居京师,亦多占籍大、宛二县。
故至乾隆中,“大、宛等县,多士云集,土著寄居,不免搀杂”。至于各部院衙门书吏,五年役满考职后,即严催回籍;若潜匿京城或私自来京均要问罪,遂成为一项制度。
清朝退休制度规定,年满60岁的官员即可退休。退休官员一般均回原籍养老,仅有少数高级官员可留住京城,但不少人不愿离京返乡。如,广西临桂(今桂林)人陈宏谋奉调进京历任吏部尚书、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最后官至东阁大学士,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因病且年事已高辞官,但想留在京城久居。
乾隆皇帝亲自劝其返乡,并设酒席为其饯行,同时令其回乡所经过之处地方官员要在20里内料理护行。陈宏谋深感皇恩浩荡,10日后带着家眷及佣人30余口返乡。乾隆帝此举使不少退职、辞职官员打消了留京久居的念头,纷纷离京返乡。这些出自政治原因的政策,同样减缓了京师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
明清时期北京城市人口的疏解之策,有效缓解了城市承载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今天我们疏解北京人口,尤其是城区人口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是要明确人口疏解的重点群体。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尊崇“士农工商”的社会等级观念,商业人口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