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解城市人口,古已有之。为调控北京的城市人口规模,明清时期就曾采取过多项措施疏解人口,取得了一定成效,其疏解之策对于今天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据《北京志·人口志》记载:明初北京城市人口经过自发离散和明太祖强制迁徙,原元大都地区居民大量流失,只有9.6万。此后人口恢复和增长主要得益于军卫人口和塞外军民等新移民的大量迁入。
到洪武八年(1375年)为14.3万。永乐十九年(1421年),朱棣自南京迁都北京后,依南京之例,将北京城按方位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城。随着移民政策的不断推进,北京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到嘉靖后期至万历初期,北京城市居民计约13.4万户,以每户5口人计,则明代中后期北京城总人口约68万人。
如果加上驻京的军人及家眷以及居于皇城内外直接服务于宫廷的人员,万历六年(1578年)京城人口已达17.9万户、85万人。按照内外城62平方千米面积计算,城市人口密度大大增加,达13710人/平方千米。
清代建都北京,基本上沿袭了明代的城市管理制度,包括内城、外城和城属(京营四郊)三个地域单元,但顺治初定都北京即于内城“分八列旗,拱卫皇居”,并迁移内城汉人之官民商贾于外城,推行兵民分城居住。
由于大量旗人内迁和北京内城被圈占,以及北京城市的发展,主要是内城八旗户口的迅速增殖,清初北京内外城人口约11.7万户,55.6万人,其中内城八旗人口计约8万户,40万人。随着政权的稳定,北京人口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