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际法。
1971年10月25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26届联大上,确立新中国在联大的合法席位和驱逐台湾国民党集团代表的提案,以压倒多数被通过。这不仅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终于被承认,还确立了台湾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即两岸同属一中。
因此任何国家跟中国建交都必须承认“一个中国”这一原则并遵守不跟台湾发展官方关系的承诺,中美建交也是在这些共识和承诺基础上实现的,美国在台海两岸只能选择跟其中的一方建立外交关系,一中原则美国只有遵守,没有谈判或讨价还价的可能,更别说美国想造既成事实了。
三、美国利益。
不排除美国众多的政客和商人认为台湾独立或台海两岸分离符合他们的利益,一直在为中国统一设置障碍或制造困难,但他们中间对局势的判断和战略眼光差别还是很大的,支持台独的一伙显然是鼠目寸光之人,而坚持一中原则的那些美国人才是真正的老狐狸,他们的做法体现了美国利益最大化原则,真正的原因稍后谈到,而事实上到今天为止他们做到了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