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80年代,美国半导体市场上中下游全部都被日本企业垄断,到了86年,日本厂商在DRAM领域的份额再度达到了80% 。
这个时候,美国其实已经对日本非常不爽了。因为当时半导体关系国家安全,其中有一大半的订购量都是来自美国军方,这东西全让给日本可不是开玩笑。另外,就在前两年,美国商务部出了一份报告,报告显示五个科技核心领域,美国只领先两个,分别是飞机制造和航空航天技术,而半导体、光纤和智能机械技术全部都被日本占领了。
于是1985年,美国正式向日本半导体动手,由镁光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起了64K DRAM倾销诉讼,“日美半导体战争”正式启动。
到了1986年,美国又让日本强行签下“日美半导体担保协议”,这个协定被我称为“自宫协议”。
主要有以下规定:
1)日本政府不仅必须停止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而且必须停止在其他市场的倾销(为美国占领其他市场开路)。
2)日本厂商必须保留详细的成本记录,以确定“公平价格”。日本厂商可以高于但是不能低于“公平价格”。
3)美国企业将获得日本20%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