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江苏巡抚进一步推荐陈兰彬和容闳,认为他们足以担当留美学生监督之任。曾国藩表示赞同,并于1870年11月10日正式上奏朝廷,要求派遣国内聪颖学童到西方国家留学。
【注:陈兰彬于1870年被任命为留美学生委员,在美期间,被委古巴专使,往古巴调查了解华侨受奴役、迫害等情况,最终与古巴殖民者西班牙当局交涉谈判,签订了改善华工待遇的《古巴华工条款》。1878年,其被正式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三国公使。】
很快,另一名位高言重的封疆大吏李鸿章也加入支持者的行列。
李鸿章是一名讲求实际的实用主义者,他相信中国必须向西方学习才能生存。1871年夏,曾国藩和李鸿章上奏长文给总理衙门,详细说明挑选幼童出洋肄业计划。他们说:“查美国新立和约第七条内载:嗣后中国人欲入美国大小官学学习各等文艺,须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在奏折中他们还提到美国驻华公使“允候知照到日,即转致本国妥为照料”,已经证明美国政府支持这一派遣留学生的计划。
曾国藩和李鸿章认为,派遣学童赴美可以帮助中国学习西洋制造等技术,进一步加强中美之间的联系。因为这些原因,“拟派员在沪设局,访选沿海各省聪颖幼童,每年以三十名为率,四年计一百二十名”,将他们送至美国学习,以十五年为期,所有经费均由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