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3年,号称“海上马车夫”的荷兰崛起。它的商船数目超过欧洲所有国家数量的总和,凭借强大海上贸易,荷兰建立了荷属东印度公司,占领了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以及台湾岛,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被西方的海上力量包围。
此时明朝已是帝国的晚景,崇祯掌权的第六年,国家内忧外患,风雨飘摇。荷兰人为了垄断跟大明的贸易,决定发动一场大规模海战,强迫明朝在贸易问题上妥协。于是,他们发动了历史上著名的“料罗湾海战”。
一天深夜,荷兰人派了数十艘装备新式加农炮的战列舰,偷袭厦门。明军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大败,因战船受损,朝廷无力再战,遂派员求和。荷兰军威大盛,谈判期间,封锁厦门湾,横行于鼓浪屿、金门、厦门之间,持续骚扰福建沿海,要求当地村民每周提供牲畜百余只,否则就要屠村。
朝廷虽然不满,奈何“军事上得不到的,谈判桌上也别想得到”,只得悻悻作罢。本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就要在这时候签订了,但却出了岔子。
大海盗郑芝龙决定用自己的私人武装跟荷兰人开战,理由是荷兰人不长眼,攻打厦门的时候把他的船也给烧了几条。于是,双方爆发了一场规模不亚于鸦片战争的大海战,郑氏投入了上百艘战船,打得荷兰人抱头鼠窜,最后以荷兰人战败,赔款12万法郎告终。打完之后,郑老大也不忘海盗本色,又洗劫了一次东南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