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
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坚持正义,坚持真理,大公无私,光明磊落……”
她对当时普遍存在的个人崇拜,
也提出了批评:“无论谁都不能例外,
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在某次审讯时,
她承认了自己的某些“错误”,
但她想了一晚上觉得不对,
第二天跑到审讯室非得翻过来:
“我认为我应坚持我的观点。”
审讯的人摔笔怒骂:“你不要脸!”
她冷冷回答:
“我连命都不要了,我还要脸干什么?”
在那个集体盲从的时代,
她就是这样在牢狱中、法庭上、刑场上,坚持真理,大义凛然,坚贞不屈。而当时她的言语,足以招致灭顶之灾,
她越是反抗,代价就越惨重!
张志新与儿子和女儿的合影
在监狱,她始终不肯随波逐流,
不去认罪,
她被关押在只能容纳一人、
而且只能坐,
不能躺不能站的“小号”里,
戴着镣铐,饱经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