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发展
46.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出台实施雄安新区相关规划及改革开放配套实施方案,推进交通、生态、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建好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与生态环境支撑区。
47.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扎实推进“三水共治”和生态环境治理“4+1”工程,发挥铁路、公路、水运各自优势整体设计综合运输体系。
48.编制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支持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建设。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49.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持续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切实降低物流成本。
50.开展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治理行动。
51.深入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继续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52.推进守信激励创新,探索拓展“信易+”服务项目,实现信用惠民便企。
53.对排斥限制民营企业招投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农”建设
54.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
55.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
56.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
57.大力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建设。
58.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推进“厕所革命”,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推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59.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