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决心整肃军纪,将工农革命军建成一支真正代表工农利益、与旧军队有着根本区别的人民军队。几天后,在荆竹山雷打石上,他扳着手指,向全体官兵郑重地宣布了3条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
为了严明军纪,毛泽东经常深入连队,耐心地给战士们做教育。很快,部队的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井冈山逐步站稳了脚跟。
然而时隔不久,新的问题又出现了。1928年1月,当工农革命军攻克遂川县城后,部队派人下乡领导贫苦农民打土豪。但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将商人、小贩的货物统统没收,甚至连药铺里卖药的戥秤也拿走了。在遂川县草林圩,当地老百姓向毛泽东提意见:“工农革命军好是好,可是,他们借了我们的门板去睡觉,还回来的不是原来的那一块,我家的门板是斗榫的,斗不上号,害得我找门板找了几天。还有啊,战士们睡觉用过的稻草遍地都是,成了牛栏了。”
这些违反群众纪律的现象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关注。1月24日,在遂川县城李家坪,他又向部队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为了解释这6条,毛泽东还特意说了一段类似绕口令的话:“损坏老百姓的东西,一定要赔偿。虽说打破了旧缸赔新缸,新缸不如旧缸光,但是赔了总比不赔好。”
正是在这样极其通俗朴素而又亲民爱民的军纪规范下,工农革命军渐渐摆脱掉残留在身上的旧军队的种种恶习,赢得了越来越多群众的爱戴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