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自己在《布什自传》一书中说,出使英、法固然令人垂涎,但去中国更具挑战性,新中国正在崛起,美中关系在今后几年里将进入关键时期,不仅对亚洲,而且对美国和全世界都关系重大。
他选择到中国,还有另一个原因。
原来尼克松总统身陷“水门事件”之后,任命老布什当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是利用老布什的从政经验和名声,发动共和党组织的力量,为他护驾。这是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使老布什陷在美国政界互相攻击的交叉火力之下,备受煎熬。
老布什认为这一段经历是“一场政治噩梦”,很想暂时离开这块是非之地,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养好自己心灵的创伤,再返美重新谋求发迹。
不得不说,他选对了,他太有战略眼光了。也因为这一选择,北京成了他东山再起的福地。或者说,与中国各界的良好关系,成为了他平步青云的最大资本!
1974年10月21日,老布什夫妇到了北京,住进了建国门外外国使馆区的官邸。香港《大公报》曾评论称,他善于交际,平易近人,随遇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