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子第三宗罪
冯裤子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情节严重。
截图中也显示,冯小刚在自己家豪宅里为《芳华》海选女主角及女演员,而且全程有录像,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演员全部被要求穿上“皇帝的新衣”跳舞。
请问冯裤子:海选《芳华》女主角,让50名参选女演员在众目睽睽之下裸体跳舞,你是为了哪门子的艺术?所有裸体跳舞的女演员,都是自愿的吗?她们有没有受到你的胁迫?
你有没有语言胁迫或者暗示女舞蹈演员们,如果不服从他的要求裸体跳舞,就失去海选资格,不能当选《芳华》的女主角?
如果一家公司在招聘女员工的时候,要求50名女性应聘者必须裸体接受面试官们的检验,就是当众侮辱妇女。
做出这种违反基本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事情,冯裤子为什么可以逍遥法外?
对于冯裤子这类丧心病狂公然侮辱数十名妇女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