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5年,同治皇帝去世,只有四岁的爱新觉罗·载湉,被慈禧太后选为同治皇帝的继承人,是为光绪皇帝。光绪皇帝的父亲醇亲王奕譞,是同治皇帝爱新觉罗·载淳的叔父,母亲是慈禧太后的同胞妹妹。到了1889年也就是光绪十五年的正月二十七日,19岁的光绪皇帝与21岁的姑表姐叶赫那拉·静芬举行大婚典礼,静芬从此入住东六宫之一的钟粹宫掌管后宫大权。与静芬一起嫁给光绪皇帝的,还有原任侍郎他他拉·长叙的两个女儿,其中16岁的瑾嫔后来晋升为瑾妃,14岁的珍嫔后来晋升为珍妃。
1895年12月即光绪二十一年十月,新任日本公使林董在写给代理外务大臣西园寺公望的报告中介绍说:“现今之皇后,皇太后之侄女也,虽深为皇太后所钟爱,但其容貌不扬,且其痘痕斑斑,不独不为皇帝所宠爱,且甚至为皇帝所厌恶。皇帝专宠于某贵妃,因此该贵妃为皇太后所恶。正值此时,皇太后闻说去年由于此贵妃之密奏,而将与其师有关之人任用为官,大为震怒,以违背本朝家法为理由,将其师扑杀于前些时候,且亲自执杖鞭笞贵妃,将其贬为贵人。此事自然招致皇帝对皇太后的反感。”
这里所说的“某贵妃”就是珍妃。珍妃和姐姐瑾妃,早年随伯父广州将军长善居住广州,与堂兄志锐、兄长志钧一起拜文廷式为师。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从颐和园回到中南海仪銮殿的慈禧太后,以与太监勾结卖官鬻爵的罪名,对珍妃实施“褫衣廷杖”的责罚,也就是扒去衣服当众杖打。十月二十九日,慈禧太后在懿旨中声称:“本朝家法严明,凡在宫闱,从不准干预朝政。瑾妃、珍妃承侍掖廷,向称淑慎,……乃近来习尚浮华,屡有乞请之事。……瑾妃、珍妃均着降为贵人,以示薄惩而肃内政。”此后,慈禧太后还专门在遭贬的瑾贵人、珍贵人住处悬挂禁牌:“俟后妃嫔等如有不遵家法,在皇帝前干预国政,颠倒是非,着皇后严加访查,据实陈奏,从重惩办,决不宽贷。”
据光绪皇帝的师傅、军机大臣翁同龢在日记中记载,鲁伯阳、玉铭、宜麟、裕宽等人,先后通过贿赂宫内太监永禄、常泰、高万枝以及瑾妃、珍妃,向光绪皇帝请求职位。因此,光绪皇帝对于慈禧太后的这种处置方式并没有表示异议,而是表现得“极坦然”。十一月初二日,珍妃处太监高万枝被慈禧太后下旨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