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400米处有三个连装座位架和座垫,其东侧40米处有一段右机翼的外展部分,上有“中国”二字;机头在530米处猛烈烧毁,只剩下镶嵌仪表的空架子和残碎机件,机壳都已化为灰烬;机头正东20米处有一段右机翼的内展部分,上有“民航”二字,“航”字旁边有一个直径约40厘米的大洞;
机头以南80米处有一起落架。再往南200米,在未燃烧的草丛中躺着一个完好的轮胎;机头西北60米处是斜卧着的机尾,它的正南和东面20至40米处各有一个发动机,机尾上的五星红旗和机号“256”等标记清晰可见。这些标志明白无误地显示这是我国民航256号飞机。
机头以北50米处散布着九具尸体,尸体中间有一炸坏的方形食品柜,旁边堆放着蒙方收集起来的死者遗物。尸体大都仰面朝天,四肢叉开,头部多被烧焦,面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许大使将尸体由北向南编成1至9号。并让孙一先等从各个角度拍成照片,以便以后鉴别确认。根据事后查证,5号尸体是林彪,瘦削秃顶,头皮绽裂,头骨外露,眉毛烧光,眼睛成黑洞,鼻尖烧焦,牙齿摔掉,舌头烧黑,胫骨炸裂,肌肉外翻。8号尸体是叶群,是惟一女尸,烧灼较轻,头发基本完好,左肋部绽裂,肌肉外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