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地方规定在前,给中央规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例如两年前,重庆的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就对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提出不同处理意见,而这次的中央规定也有类似要求。连连看,两份规定有什么关联↓↓↓
其二,不论地方有什么样的规定,也不管中央以前有什么样的要求,这次新规出来以后,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用房管理适用本办法。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