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实行士官长制度是不是就意味着要走建设职业化军队的路子,这是不是大势所趋?
蔡世川:实行士官长制度是建设职业化军队的必然要求,试点工作不是检验这种制度可不可行,而是探索如何科学高效地施行,涉及到士官长的职责、考核、选升、监督和福利等方方面面。
从试点情况看,实行士官长制度,一是有利于解决基层单位忙乱低效的问题。士官长的出现,为基层军官减负,使其专注于战法和指挥问题上。二是有利于提升士官队伍的自我认同感。随着士官长管理权限的获取,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激情得到充分释放、待遇得到相应提升,增强了他们的存在感、自豪感,也增强了士官队伍的吸引力。三是拓展了士官队伍的发展空间。各级士官长岗位的设立,让一些进取心强的士官看到了宽阔的奔头,容易形成活跃向上的内部竞争环境。四是可为军官队伍的改革提供条件。原先由军官担负的部分职责剥离给士官长后,可以促使军官能力素质的转型。原先由军官任职的部分岗位交付给士官长后,可以缩小庞大的军官队伍,优化军事力量结构,减小人力成本。
记者:我军士官长制度施行才刚刚起步,今后还面临着哪些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蔡世川:在士官长制度试点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经验,下一步还要着重探索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士官长的角色如何定位、职责如何厘清、与单位主官的关系如何协调。单位主官与士官长的关系,可以大致类比为医院里的主任医生与护士长的关系。
二是如何合理确定士官长的待遇。现行士官基本工资由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两部分组成,士官最高军衔级别工资的“限高”标准定位在相当于正团职军官。在不动“限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增设不同级别的士官长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在家属随军、住房分配和退役安置等方面,应出台相应的倾斜性政策。
三是如何把握士官长制度的推进过程。在横向上,各军种出台士官长队伍建设的计划和法规,不一定有全军统一的士官长制度,各军种推进的进度也不必同步。在纵向上,可考虑先设营连士官长,而后设置更高级别的士官长,用5至10年的时间培养遴选出军种总军士长,从而完成士官长队伍的梯次配置。(国防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