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 罗马著名军事家凯撒遇刺
公元前44年3月5日,罗马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尤利乌斯·恺撒在元老院会议上遇刺身亡。[详细]
就在这个时候,又出现一个新问题,我们有一位离休的高级干部要求穿军装,但后勤部又没有军装可发,也没向他解释,这位同志就给中央发了电报。他在电报中提出,不仅仅是军队离休老同志要穿军装,连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军职的也应享受军队一样的待遇。这个电报发了以后,胡耀邦和邓小平就召集北京地区副军以上干部在人民大会堂开会。会上,邓小平讲,有位老同志给中央发电报,说地方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兼军职的,要跟军队同等待遇的问题,这件事要慎重地考虑。地方党委书记兼军职,一律不授衔,一律不穿军装,但是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可兼任各省军区、市警备区、军分区、人武部的党委第一书记,负责协调当地党政军的关系。
那时如果给地方兼军职的领导授了衔,让他穿了军装,以后他调到另外一个单位又不是军事单位的话,这件事怎么处理?所以,邓小平、胡耀邦在人民大会堂宣布:地方党委书记兼军职,一律不授衔、一律不穿军装,军区、军分区、武装部的党委书记要协调同当地有关的事情。
在军衔办紧张开展工作的同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明确提出实行新的军衔制。
我军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基本以苏联军衔为样板,有较重的苏联痕迹,而1988年的新军衔制既不同于苏联,又不同于美英的军衔制,是具有我军鲜明特色的军衔制。新军衔制比第一次军衔制更简单一些,设三等十一级,取消了大元帅、元帅、大将三个高级军衔,还取消了大尉、准尉两个尉级军衔。确定新的军衔等级设置时,邓小平曾明确指示:“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这是考虑到我军绝大多数现役军官都是在和平条件下成长起来的,高级将领也不会有开国元勋们那样大的贡献。同时,也是考虑到和平时期军队员额压缩、编制等级减少等需要。而且,新军衔制实行时,我军已取消了兵团职、副排职和军、师、团的“准级”,军官职务等级已由1955年的二十一级减为十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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